身为搜索领域的黄金标杆 Google普及了许多设计模式其中之一就是分页(Pagination)模式。该界面包括一系列页码数字链接,前后分别有Previous和Next按钮,让用户能够在多个搜索结果页面间来回跳转,也俏一次跳过多个页面。
Google并不是第一个使用这种分页模式的网站(早在1997年Google诞生之前就有不少知名搜索引擎使用它了),但却是全能的Google让它成为网络上最为知名的分页界面形式。正因为Google采用了这一模式,它便被无数系统模仿,包括其他各大搜索网站,以及大量从新闻到商务的各种目录网站。不过,与其他网站不同,Google在设计中加人了一点幽默感,根据在结果页面显示多少个页码链接,其名称Google中字母(准确说应该是字母0)的数量也会不停地增加。
尽管这种幽默感增加了 Google品牌的个性,这一特色其实并不是必不可少的。从可用性角度来说,最重要的是这个界面提供了一种能在一系列页面间来回穿梭的方式,而且实现得完美无缺。显示页码数字说明还有更多结果,而且很容易取得。箭头图标和Previous和Next按钮则提供了比较大的点击区域,而且与较小的数字链接分离开来。当前页面数字的不同外观则向用户传达出他们 此刻所在的位置。
实际上,当设计师们想在分页的设计上耍点手腕时,事情总会变糟。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所谓的无限滚动模式。想法其实很简单:把所有的结果都载人到同一个页面,而不是分散到多个页面。理论上,这种做法倒是很合情合理,因为它使用户避免了点击翻页、等待载人新页面的麻烦。然而,无限滚动打破了用户的预期,而且会造成不少的困惑(也可能再加上一两个被捶碎的键盘)。
根据非正式的观察,用户普遍期待在结果页的底部看到分页界面。而没有分页界面的结果页可能会让用户感到意外,不太受欢迎。在一次非正式的研究中,用户被要求在一次图片搜索中寻找一张特定的照片,该照片深藏于无限滚动页面里的一系列结果中。其中一位用户,也是研究中最具代表性的用户,滚动了很长的距离想到达页面的底部。一开始,他用鼠标往下拖动滚动条,当这不起作用时,他把鼠标移动到滚动条底部的箭头控件上,开始不停地点击,想看看有没有帮助。当这也不成功时,他开始敲键盘的下方向键,发现还是没有帮助的时候,他开始用更大的力量敲击键盘,似乎相信单纯依靠意志的力量就能带来想要的结果,就好像电子游戏玩家在希望角色朝正确方向前进时也会朝该方向扭曲身体一样。最终,他用的力量越来越大,以至于敲击声在试验用的屏幕录像软件中都能听到。可怜的键盘在当天受到了不少痛殴。